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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关于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申报推荐结果的公示

来源/ 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 时间/2024-01-17 17:26:13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创建工作。经各市(州)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省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形成了拟申报名单,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要求等情形,请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实名反映者反馈调查核查结果。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综合工作示范地区

兰州市安宁区

定西市渭源县

白银市白银区

金昌市金川区

(二)“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单项工作示范地区

庆阳市华池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地区)

嘉峪关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示范地区)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举报电话:0931—8960771

电子邮箱: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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