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创建工作。经各市(州)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省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形成了拟申报名单,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要求等情形,请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实名反映者反馈调查核查结果。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综合工作示范地区
兰州市安宁区
定西市渭源县
白银市白银区
金昌市金川区
(二)“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单项工作示范地区
庆阳市华池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地区)
嘉峪关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示范地区)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举报电话:0931—8960771
电子邮箱: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