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6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24年全省财政系统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继续坚持“理财、生财、聚财、用财、管财、稳财”理念,聚焦增收、争取、“三保”、提质、增效、化债,强化资金保障,狠抓贯彻落实,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我省将持续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政府采购、财政补助等助企纾困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奖补力度,以产业发展支撑财政增收;规范国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收入征管,足额入库。同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持续健全“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稳妥推进暂付款化存量、控增量。
2024年,我省财政将积极争取中央倾斜支持,认真研究中央政策动向和导向,对标国家战略部署和相关行业规划,结合本地特色优势,精心设计、精准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能落地的项目;加强汇报衔接,及时了解掌握中央政策变化,有针对性强化沟通,管好用好已经争取到的转移支付资金。强化重点任务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财政+金融”实施进程,撬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自有财力安排以及捐赠资金,支持加快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同时,突出财政管理效能,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树立“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资金分配导向,靠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日常运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全面推动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形成全省一体、纵横贯通、全面覆盖的大财会监督工作格局。(记者杜雪琴 曹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