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二期工程全厂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1156-JYMYJT
1.招标条件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已由白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白高新经发备〔2020〕18号文件备案通过,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厂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厂桩基检测服务
2.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2.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2.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2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3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提交的检测报告经招标人审查合格,通过验收时止。
2.7招标范围: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厂范围内桩基及尿素单元地基处理检测服务,包括:
(1)桩基检测:分为试桩检测及工程桩检测两部分,包括天然地基承载力静载试验约3点位、桩基低应变法检测约303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约42根、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约3根、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约3根、桩基高应变法检测约5根、桩基声波透射法检测约15根。
(2)尿素单元地基处理检测:地基处理采用素土挤密桩,地基处理面积约2770m2,具体检测内容包括击实试验、含水率检测、密度(环刀法)检测、压缩试验、湿陷系数、探井开挖、探井取样、压实度、地基平板载荷试验等。挤密桩按梅花形0.8m或0.9m或1m间距布置(最终间距由试验确定)。
2.8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及《靖煤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有关规定,交付资料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岩土工程检测甲级资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参数满足招标范围质量检测的要求,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3.5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18:00时至2024年2月2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3086972468@qq.com。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0日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上传。
6.2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 www.zhygcg.com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其它注意事项
8.1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
8.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首页“业务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操作指南”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06室
联系人:李淑婷邵银亮周国娟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18309319934 18293192714
E-mail:3086972468@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CA办理电话:400-102-0005 0931-2905663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此账号用于办理标书费)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行号:314821008010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