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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款箱押运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29 11:47:04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款箱押运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款箱押运外包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QYYZZB2024-001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款箱押运外包项目

3、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款箱押运外包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预算:434.44万元/年(共三年,合计1303.32万元)

二、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庆阳市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是甘肃省公安厅批准为我市唯一一家含武装守护、武装押运性质的特种服务型企业,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的规定,拟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 称:庆阳市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33号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须具有甘肃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八)在本项目开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十)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2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包含:1.授权委托书2.保安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3.完税证明;4.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5.信用中国查询回执、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6.非联合体声明书;7.不转包、分包、挂靠声明书;8.无投资关系声明书;9.未被列入邮政公司黑名单承诺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月29日08:30时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时截止;

2、获取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三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七、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5时00分止。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75号

联 系 人:俄亚桐

联系电话:0934-8611189

2.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4-8611553

邮    箱:qyyzjljc@163.com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75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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