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部库房通风窗、食堂门及路灯等基础设施零星维修不满足三家报名需求,故本项目按流标处理。现就以下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部库房通风窗、食堂门及路灯等基础设施零星维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XCLZ-G1048
三、工程概况:
(一)项目预算:216583.25元
(二)工程地点:甘肃省定西市
(三)计划工期: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四)建设内容:①卫生间吊顶改造②门窗改造③路灯改造④库房灯具改造⑤库房等电位改造⑥库房窗户加固⑦避雷网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1月0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报名登记。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1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三)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现场获取。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媒介上发布。
十、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931-8971825;纪检监督电话:0931-897180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6;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262。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59326040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尹小军/李婷
电 话:0931-8118000/13109400555/1869326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