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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度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31 11:17:03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度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401064-ZSHCPY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度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二次)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3第15期批准,由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现在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内  容

服务地点

计划服务期

本次入围数量

 

1

中国石化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石油分公 司 2024-2025 年度成品油公 路承运商入围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

 

兰州、 白银、定西、天水、武威、

张掖、酒泉、平凉、庆阳、实化交 通等分公司业务覆盖范围。

 

2年

(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

 

≤5 家

招标控制价

运价标准

汽油

柴油

50km 以内(含)

35 元/吨

34 元/吨

50-100km(含)

0.646 元/吨·公里

0.636 元/吨·公里

100-300km(含)

0.636 元/吨·公里

0.626 元/吨·公里

300km 以上

0.626 元/吨·公里

0.616 元/吨·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2011〕123 号)、《中国石化销售有限 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指导意见》(石化股份销调〔2021〕170 号) 以及《中国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办法》(石化销售甘经营〔2024〕12 号)等文件要求,本次参与招标

的承运商、车辆、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3.1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1.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须提供近年具有良好 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20 年、2021年、2022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1.4 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营运证;

3.1.5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0 年 12 月至今)2 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6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须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

3.1.7 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3 年度任意1个月任意税种,若为免税企业,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3.1.8 有本项目负责人(1 名)须具有 5 年以上类似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证明或情况说明);

主持完成过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 2 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9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并通过编制,接受中国石化诚信体

系管理,否则不能进行相关服务(承诺函);

3.1.10 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至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甘肃 ”网(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所属油罐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车辆行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专用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3.2.2 必须安装具备实时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能够接入中石化智能锁控系统的电子铅封,前 期未安装的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2 个月内安装调试到位,到位后方可参与日常资源配送工作,车辆 安装的智能锁控系统后续发生的硬件维护费、流量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软件费由招标人承担。(须提供相关承诺);

3.2.3 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所有;

3.2.4 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车辆失信名录。

3.3 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3.3.1 驾驶员: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3.3.2 司乘人员不在中石化司乘人员失信名录。

3.4 其他条件:

3.4.1 产权属于甘肃石油分公司内部员工及其亲属的车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3.4.2 在与中石化甘肃石油以往发生业务的历史合同周期内,存在赔偿未结事宜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3.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达到本项目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00时00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00时00分,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缴纳方式: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gsszbzx@163.com。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缴纳费用完成请致电 0931-2909771。

户名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10410122000130231

开户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8210080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30时,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上传。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编码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4 严禁投标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若投标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媒 介 名 称

网    址

《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 sei.com.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www.zhygcg.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其他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首页“业务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操作指南”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管理】菜单栏下的【投标情况】界面,点击功能栏的【重新获取保证金打款账号】按钮,获取保证金打款账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 2 号

联 系 人:马廷龙

联系电话:0931-852064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303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 系 人:马文博赵志华

电话:0931-2909771

传真:0931-2909771

电子邮箱:gsszbzx@163.com

监 督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2号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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