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607#路、雁西路、静宁路(分车带)、酒泉路、张掖路)绿化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2-02 16:40:04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607#路、雁西路、静宁路(分车带)、酒泉路、张掖路)绿化恢复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园区【2022】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福源信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单位: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1.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607#路、雁西路、静宁路(分车带)、酒泉路、张掖路)绿化恢复工程

1.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1.4工程概况:绿地面积1677.06㎡,草皮275㎡,绿地护栏138m,给水管线632m。

1.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1.6本项目预算约为:1471696.04元。

1.7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

1.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607#路、雁西路、静宁路(分车带)、酒泉路、张掖路)绿化恢复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项目清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基本户信息),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到审计期的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5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具有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变更;

以上2.3、2.4、2.5所要求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2.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7投标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7日 17时00分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在甘肃福源信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前述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须胶装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号2楼会议室

5.2递交时间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兰州市南滨河中路583号

联 系 人: 方工

联系电话: 1500269200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福源信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60号(兰州国际家居建材博览城B2区第59幢1单元2009室)

联 系 人:席工

联系电话:18919065282

 

                   

2024年02月02日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