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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榆林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2-22 17:48:03

瓜州县榆林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瓜州县榆林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发【2022】9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瓜州县榆林河灌区水利服务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改造渠道37598m,其中:总干渠改造13598m,西干渠4018m,中渠村支渠4008m,新沟村支渠2522m,常乐村支渠3472m,农丰支渠6348m,农场支渠3632m。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总 工 期 :285日历天。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八个施工标段,其中:

施工第一标段:总干渠改造4.686公里,桩号(0+314-5+0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二标段:总干渠改造5公里,桩号(5+000-10+0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三标段:改造渠道7.544公里,其中:总干渠改造3.912公里,桩号(10+000-13+912);农场支渠改造3.632公里,桩号(5+340~8+97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四标段:农丰支渠改造6.348公里,桩号(0+000-6+34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标段:改造渠道6.53公里,其中:新沟支渠改造2.522公里,桩号(0+000-2+522);中渠支渠改造4.008公里,桩号(0+000-4+00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标段:改造渠道7.49公里,其中:常乐支渠改造3.472公里,桩号(0+000~1+840/3+005~4+637);西干渠改造4.018公里,桩号(0+000-4+01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标段:闸控自动化及信息控制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八标段:榆林河水管所、榆林河水库水管站、东巴兔水管站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六标段、施工第八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单位填报。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第七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1项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一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3年7月-2023年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六标段、施工第八标段的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4.参与本项目施工一标段至施工八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5.其他要求:

(1)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六标段、施工第八标段: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施工第七标段: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施工一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5日内须在瓜州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施工一标段至施工八标段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5)本次施工一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6)本次施工一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为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终只能中其中1个施工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得分排名第一,按照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为施工第一标段中标人,则放弃施工第二标段,放弃标包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8)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投标单位、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注: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六标段、施工第八标段投标人须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15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

2.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企业备案成功后须于2024年02月28日17时3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9108346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六标段、施工第八标段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水利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施工第七标段投标人需下载“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CA证书登录制作,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2.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4年03月06日上午09:00在瓜州县榆林河灌区水利服务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进行现场答疑。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2.公告期:2024年02月22日—2024年02月26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县榆林河灌区水利服务所

地   址:瓜州县锁阳城镇榆林南路9号

联系人:石海波       

联系电话:13830732311

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2号 

联 系 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18293707577

邮    箱:791083461@qq.com

 

                                             2024年02月22日

项目(施工第   标段)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2024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委托代理人

(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职务

职业资格

级别

注册编号

企业资质证书

编号

资质等级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时间

施工项目

经理

专业

类别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职称证号

安全生产

负责人

职称

证书编号

施工员

证书编号

安全员

证书编号

质检员

证书编号

材料员

证书编号

资料员

证书编号

 财务负责人

证书编号 

施工业绩情况

注:1.本表内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项目(施工标段)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2024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委托代理人

(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职务

职业资格

级别

注册编号

企业资质证书

编号

资质等级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时间

项目经理

专业类别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职称证号

施工员

证书编号

安全员

证书编号

质检员

证书编号

材料员

证书编号

资料员

证书编号

 财务负责人

证书编号 

业绩情况

注:1.本表内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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