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汪李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已由天水市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水市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滩镇汪李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麦发改审〔2024〕6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汪李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汪李村
3.工程规模:新建1米×0.5米钢筋混凝土盖板19米,0.84米×0.5米钢筋混凝土盖板45.5米,0.5米×0.6米水渠加盖板331米,0.45米×0.5米水渠加盖板132米,钢筋混凝土篦子15个。村内小巷道及入户路硬化2432.5平方米。
4.施工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4年3月27日--2024年7月24日
6.质量要求:合格
7.项目概算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6.05万元。
二.招标范围:
该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5、省外建筑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申请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3.获取地点:甘肃浩正博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6号楼)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五.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浩正博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6号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有关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政府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雷王街1号
联系人:裴雪峰
电话:1399389209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正博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6号楼
联 系 人:王淑慧
联系电话:18293699127
日期: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