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2月29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2月28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甘肃省基本构建了涵盖水、气、土、生态等全要素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牛耘介绍,刚刚过去的这一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以法治力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护航美丽甘肃建设。
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邀请专家学者开展《黄河保护法》《反垄断法》等专题辅导。围绕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祁连山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全面落实《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在加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率先在延黄九省区推动出台《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甘肃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截至目前,涵盖水、气、土、生态等全要素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联合13家省级成员单位先后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全省梳理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77条,启动办理案件86件,涉案金额约2.6亿元,全年案例数量、涉案金额超历年总和。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全省共计939家企业完成2022年度环境信息披露任务,年报完成率99.79%。全省6300余家企业建档入库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会同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甘肃省责任保险发展的意见》,配合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落实。
同时,积极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入法入规,将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纳入《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内容,为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在全省的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对全省4191家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其中重大环境风险等级为64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293家,初步遴选参保企业558家。经统计,目前全省共有269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计保费538.19万元,提供风险保障近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