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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布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 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时间/2024-03-19 09:11:03

原标题:我省发布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中国甘肃网3月1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省教育考试院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

据悉,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中职升学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两部分。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考试时间为5月18日。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两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录取在普通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已经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单考单招录取。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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