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库站危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3099-SHWFCZ
1.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库站危废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竞标。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2.2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库站危废处置项目
2.3项目地点:甘肃省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概算:处置费不高于5000元/吨;运输费按站点所在区域(兰州、天水、定西、白银、酒泉、平凉、庆阳、武威、张掖、临夏、陇南、甘南)报价,沿途收集运输,最远运距单次任务运输费不高于5000元。
2.6服务期限:3年
2.7服务范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下属的全部分公司及合资公司(酒泉、张武、平庆、白银、定西、兰州、实化交通、天水分公司)所指定类别及数量的危险废物进行危废合规处置。本项目每个标段各入围两家中标人。
2.8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900-210-08、900-221-08、900-218-08、251-001-08;
第二标段:HW49,其他废物(900-041-49、900-039-49、900-042-49、900-047-49);
第三标段: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
2.9质量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方及危险废物承运方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并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依法承担责任。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废物,记录运输轨迹,防范危险废物丢失、包装破损、泄漏或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合规处置危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限应满足招标的服务期限。
3.6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危险货物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4-03-20至2024-03-26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3.5、3.6条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标书费缴纳凭证(电汇)发送至469611266@qq.com。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9日0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十八楼第三评标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5.3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
https://www.bidcen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