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特敦促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现公告如下:
一、“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对以下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1.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
2.涉黑恶犯罪案件;
3.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
4.涉众类经济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
5.其他执行案件。
二、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案件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觉履行义务,规避、妨碍和抗拒执行的,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出入境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对失信的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涉嫌拒执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对于举报人信息,人民法院将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
兰州中院0931-8563352 嘉峪关中院 0937-5968289
金昌中院0935-8619170 白银中院 0943-8543091
天水中院0938-8688306 酒泉中院 0937-2679827
张掖中院0936-8263596 武威中院 0935-2269214
定西中院0932-8238669 陇南中院 0939-8386659
平凉中院0933-8699730 庆阳中院 0934-8371653
临夏中院0930-6245029 甘南中院 0941-8233108
兰铁中院0931-5199390 林区中院 0931-8648028
矿区法院0931-8273600
特此公告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