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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工程质量鉴定服务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22 09:24:24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对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工程质量鉴定服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工程质量鉴定服务

三、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容量为2×350兆瓦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设施。占地面积649亩,项目年发电量38.16亿千瓦时,供热面积1230万平方米,年供热量1233万GJ,机组年耗煤量约241.7万吨,年用水量约295.8万吨。

五、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已由甘肃省发改委和改革委员会、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批准建设,文件为《甘肃省发改委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电投兰州新区热电联产工程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6〕98 号)《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关于同意中电投兰州先热电联产工程业主变更的批复》(新经发〔2023〕70 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甘肃能源监管办要求,我公司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现场已实施部分完成质量评估工作,待评估结论合格后,电力质监站才可开展下一步质量监督工作。现对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工程质量鉴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六、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定,对工程建、构筑物进行检测鉴定,最终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中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并应具有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检验能力范围包括“施工质量评价”。

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9年至今)至少2项工程质量鉴定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工作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4、检测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近5年(2019年至今)至少1项工程质量鉴定服务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人员: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辅助工人不少于2名,报告编写不少于1人。必须专职不得兼任,检测技术人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提供相应承诺)。

7、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与本项目的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有隶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 3  月 22 日至2024年 3 月 24 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联系人:张俊峰          电话:15117136239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若发现阻挠报名、恶意劝退等行为,投标单位及时给纪检(审计)监察部反映投诉,投诉电话:0931-8251950。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或说明。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1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若未按时提出反馈,招标人视认为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3月 28日9:30分,地点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604会议室。 

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30分,地点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604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lzxqsz.com/)、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泰山路4209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6楼

邮  编: 730300        

联系人:张俊峰                     

电  话:15117136239                

电子邮件:1713014762@qq.com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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