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甘肃省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正处在蓄势发力、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有力保障甘肃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甘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甘肃把脉定向、指路领航。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保障甘肃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甘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地方立法中,确保立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体现省委总体安排。地方立法的内容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国人大立法要求,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立法要立足甘肃省情,服务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开放枢纽的甘肃功能定位。立法要解决甘肃实践问题,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具体需要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构建产业体系中国家明确的重要导向、重点领域和重大政策,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工业强省、产业兴省“升级版”的地方实践,紧紧围绕推动科技创新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要求,从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协调性、操作性、特色性等方面提高质量。立法要彰显地方特色,在立法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等方面提高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多措并举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甘肃省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甘肃省正在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举全省之力扩大招商引资为经济发展赋能,实现“西部领先、全国靠前”的营商环境目标。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大项目加速落地、招商引资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不断提升发展软实力、增强发展吸引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兰州市履行强省会的使命担当,全面践行“店小二”式服务,努力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在兰州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把兰州打造成为展示新时代甘肃建设成果的“第一窗口”。甘肃省把招商引资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有效手段、推动乡村振兴的产业载体、放大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培育产业集群的内在要求,以招商引资为牵引,增强经济发展能级。依法规范政府行为,运用法治力量保障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供应,运用法定程序保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真正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有机结合,政策精准供给,政策制定、政策细化、政策落实科学民主。法律有序规范,积极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出台各项措施细化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及时纠正冤错案,努力防范冤错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立足中国国情,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破解难题,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继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继续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总结、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乡村实际、回应群众需求、融入乡村振兴的特色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机融入,法治保障服务乡村振兴。继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治理理念,完善治理机制,激发治理活力,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徐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