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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西固区东湾新滩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嘉园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25 20:05:49

兰州市西固区东湾新滩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嘉园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

开闭站建设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西固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委托,对兰州市西固区东湾新滩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嘉园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 开闭站建设工程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东湾新滩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嘉园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监理

2.磋商文件编号:YBZB-2024004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东湾新滩城

4.计划工期:120天(计划开工2024年04月10日,计划竣工2024年08月10日)。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二、资金预算及磋商办法

1.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18万元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1.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四、供应商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磋商公告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9:00-17:00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23047443@qq.com,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4F

3.磋商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4F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同时发布。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市西固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129号长业大厦25楼

联系人:孙文丽   

电话:1869319966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14F

联系人:刘姗姗

电话:18919051152

电子邮箱:623047443@qq.com

                               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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