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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26 12:27:26

中共陇南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南市武都区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8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ZMD2024-11ZC

项目名称:陇南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46.73(万元)

最高限价:46.73(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6至2024-04-01,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委托人须为供应商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8  15:0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04-08  15:0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本项目若有变更、澄清等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查看。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陇南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甘肃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市委统办大楼9楼

联系方式:18719582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合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28号楼2单元4层401室 

联系方式:0939-8890535、18193925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培月 

电 话:18719582980 

 

甘肃合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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