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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稍峪镇邵山村道路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27 09:29:12

西和县稍峪镇邵山村道路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和县稍峪镇邵山村道路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24〕3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和县稍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和县稍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SJX-2024-002 

2.2建设地点:西和县稍峪镇邵山村

2.3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硬化道路1.654km,本工程设计荷载:新建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涵洞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3g;涵洞使用年限30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开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3根据陇交发【2024】7 号文件精神,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2023年度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或甘肃省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 级及以上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 B 级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 27日至2024年04月0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甘肃世锦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第三安置区34号)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注册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 日上午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西和县向阳车辆家居城二楼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投诉处理

8.2.1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和县稍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安育 

联系电话:13993902290 

地址:西和县稍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世锦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豆坤龙

联系电话:18793965626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第三安置区34号

甘肃世锦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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