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租赁项目求租公告
为保障景区运营,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就员工宿舍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求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需求
1.位置范围:位于张掖市临泽县七彩镇范围内具备良好住宿条件的宿舍(公寓)楼;
2.需求面积:房产为独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具备住宿条件的房间不得低于70间,单间面积不得小于25㎡;
3.出租方需提供等额租金的租赁费专用发票;
4.住宿环境及配套设施要求:出租方需为房屋产权人,交通地理位置便利,水、电、及消防安全系统、停车位等设施完善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住宿区域采光及通风良好,能满足入住人员日常居住需求;
5.租赁期限:1年;
6.整体年租金不高于60万元(不含物业费)。
二、资格条件
1.出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租赁房产产权清晰,出租方须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须为自有房产,不存在司法、行政查封、扣押等对资产租赁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冻结、查封、破产状态;
6.参加租赁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出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出租方的,采取线下竞价方式(反向竞价)确定出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出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出租方报价孰低原则直接签约。
四、报名手续
意向出租方报名须携带的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等资质文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出租须知
1.公告期: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日(共计3个工作日),意向出租人须于2024年4月2日17:00前,持报名资料至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参加报名。
2.交易保证金及交纳时间:交易保证金5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支付方式:意向出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户(账户271204181920009493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临泽支行,行号10287400109),逾期或未交纳均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4.合同签订:意向出租方在被确定为出租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以承租方通知为准),合同内容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5.意向出租方应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出租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银行到账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被确认为最终出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6.出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所出租标的产权清晰且须为自有房产,不得以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的名义将房产交由第三方参与报名。否则,丹霞公司有权拒绝受理报名。
7.租赁标的移交前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按实际计量情况向各征收部门进行交纳,移交后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暖、由承租人承担。
8.意向出租方须在公告期内配合承租方对标的房产进行现场踏勘(核实查验意向标的房产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及装修、车位配套相关情况)对查验不满足需求意向出租房取消报名资格。
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出租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出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承租方可扣除该意向出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责: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出租方,意向出租方在被确定为出租方后,因出租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标的移交前甘交所集团或承租方发现意向出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10.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需制作书面交接文件,《租赁合同》签订完成且租赁标的移交完成后,丹霞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足额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18093346724
联系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张掖七彩丹霞景区玉如意办公楼(一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