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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市趟邮路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28 23:45:43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市趟邮路外包项目二次以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Y-2024-DL01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市趟邮路外包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81.38万元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比选内容:确定1家供应商,用于完成平凉市分公司市趟邮路外包服务。

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预算费用

(万元/年)

服务周期

(年)

1

平凉市分公司市趟邮路外包项目

81.38

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或2022年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7、在本项目开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供应商能够提供装载重量1.75-2吨厢式货车至少10台。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0.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10.2、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10.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1、供应商必须具备涵盖服务期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2、供应商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2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4、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5、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16、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快递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7、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8、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十二)-(十五)条;同时供应商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线上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于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及采购代理公司邮箱(2607721219@qq.com)报名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注:(1)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进行CA证书办理,并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获取比选文件;

(2)CA证书办理及比选文件的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证书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供应商报名、购买标书等),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上传获取比选文件所需所有资料。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3)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线上获取比选文件须按照“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要求的格式,将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平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07721219@qq.com)发送PDF版资料一份。

(三)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四)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比选,对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及评审,任何一种方式未成功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

四、公开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04月09日09时30分至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电子版文件并完成“签到”流程。

(五)供应商须提供一正二副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电子版一份,并且携带能上网、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六)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完全一致。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七)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开比选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国邮政官方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公开比选,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121室

联系人:刘文妮    刘琼艳

联系电话:13993179752   18209312939

邮箱:2607721219@qq.com

八、监督部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931-8110663

邮箱:jianchashi@gs.chinapost.com.cn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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