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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选矿公司第二尾矿库排洪构建筑检测(泄洪道)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02 09:15:26

白银有色选矿公司第二尾矿库排洪构建筑检测(泄洪道)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白银有色选矿公司第二尾矿库排洪构建筑检测(泄洪道)项目

招标编号:HLZB2024F-0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形式:电子招标

投标形式:电子投标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01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10

详细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标平台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白银分平台进行报名(www.zhygcg.com

一、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1.尾矿库防洪排水沟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宽度为2.0m,高度为2.0m~2.9m,两侧墙体及底部分别为200mm厚度现浇混凝土,混凝土设计等级为:C30。通过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公司第二尾矿库排洪构筑物监测(泄洪道)进行结构质量检测,查明目前构筑物存在的结构质量问题,并提供检测结论及建议,为后续使用及处理提供技术依据。尾矿库排洪构筑物监测需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建筑检验单位编制检验报告。(具体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货地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工期要求:在双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6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第二尾矿库排洪排水构筑物(排水井、排水涵管、排水隧洞、泄洪道)进行质量检测,并编制出排洪排水构筑物(排水井、排水涵管、排水隧洞、泄洪道)质量检测报告。

五、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检测甲级资质,(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及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范围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可靠性检测);

2.投标人须具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机构中具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技术专家,熟悉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事相关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及资料;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3年内无违法、违章记录及通报。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申明;

10.投标人未列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办理CA数字证书: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关联投标主体关系:成功办理CA数字证书后须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用户注册管理入口”进行主体关系关联,选择“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备部”并提交申请;

投标报名:主体关系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通过登录“供应商入口”找到拟参加的招标项目进行报名、缴费、查阅、下载标书等后续投标事宜。

报名后可拨打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电话查询报名是否成功,以确保投标人顺利参加。

、招标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公司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185930623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红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43-8661657

联系邮箱:1836362125@qq.com

、标书费缴纳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红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甘肃省白银市农行大什字支行

账    号:27406101040008282

备    注:标书费与保证金必须分开缴纳,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行    号:314821008010(此为行号,并非缴款账号)

备    注:标书费与保证金必须分开缴纳,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以下网络媒体发布

1. 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

2.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www.zhygcg.com)

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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