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葫芦河碧水保卫战,快速、精准、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近日平凉市制定印发《平凉市葫芦河突发水质超标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减小影响范围,保障葫芦河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改善。
近年来,受气候及降雨影响,平凉市葫芦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径流量持续缩减,纳污能力持续降低,尤其是枯水低温期地表水水质极不稳定,超标风险隐患突出。《预案》的制定印发是平凉市在应对流域突发水质超标事件踏出的有力一步。
《预案》主要涉及葫芦河流域庄浪县和静宁县,通过监测葫芦河仁大川桥国控断面、葫芦河裴麻大桥、水洛河徐城桥、清水河莲花桥省控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出现断面水质超标时,对突发水质超标事件性质和类别进行认定,向属地人民政府通报并提出应急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属地人民政府按程序启动预警响应,对造成水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污染源,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预案》提出,突发水质超标事件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靠实了庄浪、静宁两县人民政府处置葫芦河突发水质超标事件的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按职责指导应急调查处置工作,细化了预警监测范围和监测内容,按断面水质超标程度、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突发水质超标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级别,预警及应急响应对应分为一般超标预警(Ⅲ级响应)、较大超标预警(Ⅱ级响应)、重大超标预警(Ⅰ级响应),明确了三级响应对应的可操作性落实措施,提出了夯实责任任务、保障时效质量和严肃调查问责的保障措施。(乔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