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省科技厅印发了《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办法》。《办法》将进一步增强全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办法》明确,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指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较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流程主要包括企业申报、市州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审查、认定公示、颁发证书等。新认定的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重新认定的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不享受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一次补助,当年同时被认定为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只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后企业可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