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河长日前签发我省第10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切实保障行洪通畅,守牢防洪安全底线,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向纵深发展。
通知指出,各级河湖长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四乱”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个河湖、逐个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各地要集中力量攻坚,整治水库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至2025年,利用两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2026年起,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开展水库“四乱”清理整治。对于涉及库区移民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农民唯一住房等群众生计问题,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妥善解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监督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考核监督,将河湖库“清四乱”纳入2024年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无人机等信息技术加强监控预警,推动河湖监管由“人防”向“人防+技防”结合,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持续健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模式,全面加强行刑检合作,对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阻碍行洪等涉水违法行为联动办案,共同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记者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