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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官网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07 21:45:39

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官网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管网工程,已由安经发【2014】16号文[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兰经开安园管办发【2017】63号文[关于同意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期的通知]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管网工程

3、项目规模: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拆除、给水、雨水、污水、室外消火栓、化粪池、电气工程、路灯基础、监控基础、电缆管沟)、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

4、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8254.59万元

7、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07月08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管网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8、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 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携带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

②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胜利宾馆十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60号

联系人:魏鑫

电话:1388450665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李 婷

电话:0931-811800018693262234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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