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凡迪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天一民生建筑固体废弃物循环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酒泉市肃州区建筑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分拣环保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建筑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分拣环保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JQTY-JZLJXHJJCYY-CG002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
(1)一标段:采购一批建筑垃圾分拣设备,主要包含:电子感应器、电子除铁器、轮式搅砂机等设备,以及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2)二标段:采购一批砂石线除尘环保设备以及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4.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一标段:¥2100000.00(贰佰壹拾万元整),包含货款、利润、税金、装卸载费、运杂费、安装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二标段:¥9120000.00(玖佰壹拾贰万元整),包含货款、利润、税金、装卸载费、运杂费、安装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确定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应查询结果);
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管理人员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 4 月 10 日 09 时 00分至2024年 4 月 15 日17时00分
(二)发售方式、地点: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8号创业大厦四楼406室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30 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金凯悦酒店六楼会议室(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4月 30 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凯悦酒店六楼会议室(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天一民生建筑固体废弃物循环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兴园路北侧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56093720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凡迪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8号创业大厦四楼4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919376712
邮 箱:382445346@qq.com
甘肃凡迪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