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昌路和木塔巷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12 17:22:06

受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昌路和木塔巷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昌路和木塔巷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2.磋商编号:ZFCG-XH-2024-03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内容

永昌路和木塔巷办公区物业服务 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三、项目总预算:39.9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 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供应商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869478838@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的邮箱内。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于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于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3.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网址:http://www.gsei.com.cn/)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243号

3.联 系 人:杨凯

4.联系方式:0931-8435373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3.联 系 人:李明阳

4.联系方式:17693116602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