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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业务、资产租赁情况专项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13 10:21:53
贸易业务、资产租赁情况专项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贸易业务、资产租赁情况专项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件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04-2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GH-GSKJ-24-01

2.项目名称:贸易业务、资产租赁情况专项审计项目

3.预算金额:¥18.00万元

4.最高限价:¥18.00万元

5.采购需求:

(一)贸易业务。严格对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甘国资发财监〔2023〕181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加强大宗商品贸易风险全面排查及加强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全面管控的通知》(甘国资发财监〔2022〕122号)、《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贸易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审查相关企业贸易业务合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贸易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预警处理机制制定及落实情况,重点审查条文、审批流程等制度内容有无违反国资监管机构、集团公司制度规定情形,

(2)贸易业务流程合规情况,重点审查2021年以来开展的贸易业务,有无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贸易,有无超经营范围开展贸易业务,有无违反“十不准”的情形。

(3)贸易业务内控情况,重点审查贸易业务开展前对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市场供需、风险合规及拟开展贸易的业务模式、效益测算、资金平衡等是否开展评估;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做好合同、运输、仓储、结算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是否对贸易相对方的经营能力、资质、范围和资信等进行评估并进行跟踪调查。

(4)贸易业务收入核算情况,重点审查贸易业务总额法、净额法核算方式是否合规,是否有虚增收入情况。

(5)其他需审查的内容。

(二)资产租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审查相关企业资产租赁业务合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租赁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重点审查条文、审批流程等制度内容有无违反国资监管机构、集团公司制度规定情形。

(2)资产租赁业务开展情况,重点审查资产租赁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资产特别是在租资产日常管理情况。

(3)资产租赁档案管理情况,重点审查租赁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档案资料是否完备。

(4)其他需审查的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不分包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②为本项目配备的审计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供应商须提供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②为本项目配备审计人员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须装订到正本内;若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04-15至2024-04-19,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在线获取like@ssghwork.cn

3.方式: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ke@ssghwork.cn(发送邮件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南路100号亚太万佳名苑9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南路100号亚太万佳名苑9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sstic.com/Default/Index)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联系方式:0931-261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8号融创立方产业园加速器8号工位

联系方式:0931-843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学峰

    电 话:187931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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