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蔡文正
“今年一季度,全省上下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力促进产业转型,持续巩固拓展增收渠道,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全省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43元,同比增长6.4%。”在4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张涛说。
张涛介绍,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46元,同比增长5.3%,较去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从收入构成看,收入四大项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带动收入增长明显。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各地绩效和奖励工资兑现及时,政策性增资因素持续发力,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424元,同比增长5.5%,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收入的70.4%,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2.6%。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巩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经济持续向好因素不断积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交通出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恢复较好,旅游和消费市场快速升温,带动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03元,同比增长7.9%,占收入的6.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7%。
全省各地继续加大基本民生兜底力度,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和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医疗报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力度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助推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44元,同比增长2.4%,占收入的7.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3%;人均转移净收入1674元,同比增长4.8%,占收入的15.9%,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4%。
数据统计显示,一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5元,同比增长6.8%,快于上年同期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5个百分点,这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张涛说。
张涛介绍,今年春节后,各地抢抓春季劳务输转黄金期和企业用工高峰期,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专项行动,大力支持乡村就业工厂,深化对口劳务协作,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带动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同时,全省本地企业较好发展,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带动当地农民工就近就业。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00元,同比增长7.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9.0%,拉动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粮食再获丰收,畜牧业平稳发展,肉蛋奶消费市场重现活跃,市场供给充足,蔬菜种植面积与产量均呈增长态势,库存苹果陆续出货,特优农产品借势‘甘味’品牌‘出圈’,拉动经营净收入增长。”张涛介绍,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31元,同比增长5.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8.3%,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9.1%,拉动收入增长2.0个百分点。
此外,我省政策保障持续加大,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970元,同比增长8.2%,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0.6%,拉动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农村集体经济带动,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5元,同比增长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