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5月7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张慧雅)7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甘肃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自5月6日开始,采取“无纸申报、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11日、9月29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具体申报条件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认定条件的规定。申请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程序后再申请重新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须为查账征收。
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符合条件的企业,符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网络申报,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认证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核情况以正式函件报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单位)征求同级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出具推荐函报送至省计算中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财政奖补资金。对于在帮助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