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在福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甘肃缺林少绿,林草资源显得格外珍贵,要坚持将预防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全力保护林草资源安全。
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属地责任。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公安部门协同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做好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 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落实干群责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包保(包行政区域)制度,由市州级行政区领导包县、县级行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级行政区领导包村,推动防火措施落实。对在林牧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和措施。
坚持人人参与。强化宣传动员。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干部群众护林护草防火意识。推进宣传动员常态化、全覆盖,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动员。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广森林草原防火纳入村规民约等有效做法。强化群防群控。各级林长特别是县乡村三级林长应切实履行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生态护林员、基层扑火队伍作用,推动防火力量下沉、 优化布防。要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减少林牧区人为火灾发生,构筑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人民防线。强化区域联防。各级行政区域之间特别是基层乡村之间,应由县级政府组织搭建联防联控、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资源共建等合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就近支援、合力应对。发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防火信息化监测设备和人员力量优势,加强与所在乡村的协调联动,提升整体防控能力。
坚持点面结合。管控重点区域。运用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因地制宜采取对策措施。突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城市面山等重要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逐项整改销号。要优先加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监测设备的配置,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科学合理设置防火隔离带,切实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降至最低。管控重点人群。对林牧区群众,要组织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工作,落实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的“五不烧”要求。管控重点时段。农事用火高峰时段,提前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加大常态化巡护、全天候巡查, 严控火源进山入林,避免农户违规用火引发火灾。
坚持久久为功。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火灾信息,防止瞒报迟报,严防信息倒流。高火险期内,相关市县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加强调度,靠前指挥,督促落实。加强科学处置。加强森林草原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等技能训练, 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用得上、靠得住。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和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可视度差的不利时段不打、悬崖陡坡沟渠窟窿等不利地形不打等“三打四不打”要求,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加强追责问责。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抽查工作举措落实和林长履职、生态护林员巡林等情况,助推责任、措施落实落细。依法依规惩处火情,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发挥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作者单位: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