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 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陈梦圆 实习生 秦可欣)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2023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023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51,与2022年相比上升2.6%。2023年沙尘天气呈频次、强度双增的变化趋势,各城市空气质量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全省14个地级城市均未出现酸性降水。
据介绍,2023年全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9%,优于全国6.5个百分点,与2022年(95.9%)相比持平。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2年相比,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全省32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和100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4个地级水源地和7个县级水源地因本底原因出现水质超标外,所有水源水质均达标。2023年黄河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我省已在全省12个市、18个县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积极协商相邻省份,分别与四川、宁夏建立省际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即将与青海省签订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协议。
同时,我省始终坚持把守护老百姓“水缸”安全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要求,在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数据采集规范、环境保护档案规范、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3个地方标准,形成集中式水源地监管“一个文(批复文件)、一张图(矢量信息图)、一本账(管理台账)、一平台(生态大数据平台)”全过程监管模式。
此外,为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我省每年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季度开展18条城市黑臭水体水质交叉监测工作,兰州、平凉、天水和张掖4市18条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工作并达到长治久清等级,城市建成区内无新增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和5个县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均未发现黑臭水体。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 实习生 秦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