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6月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4年甘肃省“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反映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
《公报》显示,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3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臭氧(O3)平均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为86.4%;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51。
水环境质量总体巩固改善。2023年全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优于全国(89.4%)6.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提前一年实现消劣。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51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中,Ⅰ—Ⅳ类水质点位占比80%,Ⅴ类占20%。
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全省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3.9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全省城市昼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5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夜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昼间达标率为96.8%,夜间达标率为85.9%。
祁连山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持续加强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评估显示,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循环能力逐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黄河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出台《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强化重点碳排企业核查与履约,组织完成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19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核定、发放、清缴和交易等工作。全省20家电厂提前足额完成履约清缴,共清缴配额1.92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