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兰州市城市新增公交车全部实行新能源化
中国甘肃网6月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兰州市城市新增公交车全部实行新能源化,2024年底前完成兰鑫钢铁改造任务,兰州市2024年实现空气质量达标并持续巩固。
《方案》提出,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建设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推动酒泉地区向特大型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全力推动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在兰州、定西、甘南等地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着力推进抽水储能发展,加快推进一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20%,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
《方案》要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兰州、嘉峪关、金昌等地要推动重点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予以合理保障。稳步推进建材、有色冶炼、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兰州市要加快推进85家企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方案》提出,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动兰州市、武威市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继续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兰州市城市新增公交车全部实行新能源化并加快推进城区现有公共燃气车辆尾气治理,其他市(州)新增公交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方案》要求,提升机动车排放水平。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建立完善用车大户清单,到2025年,在用柴油货车抽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兰州市要在西固热电、兰州热电、范坪电厂、榆钢公司、兰石化、兰铝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率先开展重型货车门禁系统建设。
《方案》强调,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污染深度治理。兰州市、嘉峪关市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完成兰鑫钢铁改造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酒钢和榆钢改造任务。有序推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有色冶炼行业深度治理,以白银公司和金川公司为重点,加快实施环集系统升级改造。
《方案》强调,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实施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分类管理、分区施策,推进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已达标城市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兰州市要严格执行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相关要求,2024年实现空气质量达标并持续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