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为依法保障全省道路安全畅通,强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甘肃省公安厅在此前“严管十条”基础上,立足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和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了甘肃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
新修订的“严管十条”具体内容为:路面勤务“七加强”,即各级公安机关重点加强8至9时、12至13时、18至19时、法定节假日,旅游景区周边道路、施工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执法勤务,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交通安全防控。
严重违法“三一律”,即各级公安机关对超速行驶、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违法停车、货车违法载人等10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易肇事肇祸的机动车未避让行人、机动车未让优先通行方先行、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逆向行驶、强超强会、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占道行驶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有效排除风险、一律做到从严处罚、一律落实宣传教育。
外省大车“三落实”,即各级公安机关对长期在甘行驶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纳入实有化管理,严格做到安全检查落实、宣传提示落实和消除隐患落实。
面包车管理“五到位”,即各级公安机关严格7至9座面包车属地化安全管理,掌握车辆基础信息到位,掌握车辆行驶线路到位,检查车辆安全状态到位,路面执法检查到位,交通安全提示到位。
电动车行人管理“五防范”,即各级公安机关严格防范辖区电动车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随意穿行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防范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任意穿行交通违法行为。
高风险路段“三限制”,即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道路长陡下坡、临水临崖、急转弯等高风险路段严格落实“限道、限速、限距”交通管理措施。
务工务农“两落实”,即各级公安机关严格集中务工务农和集中返乡、外出打工、婚丧嫁娶、农忙时节交通安全管理,及早掌握出行时段路段,落实集中出行风险防控要求,落实路面巡逻安全检查。
机构监管“三严格”,即各级公安机关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所有货运装载场站、车辆检测机构、驾驶人培训学校必须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罚。
运输企业“五提升”,即各级公安机关持续推进重点客货运输企业风险画像分析和结果应用,提升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交通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
宣传提示“八突出”,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突出电动车行人、高风险路段、重点车辆驾驶人、农村集中出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周边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安全提示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安全警示。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把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修订版)作为一项基础性、机制性、长效性工作来抓,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