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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区2024年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来源/ 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时间/2024-06-19 10:34:05

原标题:城关区2024年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中国甘肃网6月1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巧灵)6月18日,备受关注的2024年城关区小学招生方案正式出炉。今年城关区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进行认定,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同时,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1 网络入学申请时间7月4-8日

根据城关区小学招生方案,各学校要依据《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8日;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5-9日;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2-15日;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9-22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2 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有“规定”

城关区小学招生方案明确,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依据《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配建了学校的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与住房须同步交付使用。无配建学校新建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区域,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该住宅区将率先被调配至其他学校招生服务片区。部分热点学校片区内新建住房连片涌现,人口激增,就学矛盾突出,当片区学校入学儿童超出招生计划后,排序靠后的新建住宅区内城关户籍儿童将率先调配或派位,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城关区户籍儿童在其户籍地或现有住房片区学校入学,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

3 热点学校用“均衡入学”等试点缓解矛盾

今年城关区将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探索“均衡入学”试点工作,允许有需求的城关区户籍儿童有条件的填报入学志愿,选择其他区域学校入学。解决群众入学现实困难,进行生源抽疏,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

此外,也将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试点“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此类学校如果通过“均衡入学”“调配入学”等方式仍无法解决入学矛盾,即将“有户无房”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同一片区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等,通过电脑派位,指派到相应的学校,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

4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计划以“顺序原则”录取

根据方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监护人依据全区统一的招生日程安排,登录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络入学申请;学校组织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批次顺序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依据“顺序原则”进行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招收计划的,全额录取,其中新亚学校、碧桂园学校在报请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但不得跨市招生。

2024年兰州海亮实验学校提供10个一年级免费公益学位。凡城关户籍的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公安烈士、地方烈士的子女可到校申请。若申请人数超出免费公益学位数量,入选学生由兰州海亮实验学校通过电脑派位产生。

分两个批次按顺序录取

今年城关区各学校按照“城关区户籍儿童”和“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第一批次

城关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

按《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等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③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地方烈士子女,“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儿童户口不在片区,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市四区另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4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除上述顺序类别之外,“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部分新建住宅区儿童,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城关区户籍儿童,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配方案,报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

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监护人应在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城关区地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 ②监护人居住证。

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关区申请入学。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房产的(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到达51%方可认定),还需要出具房产证明。监护人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城关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居住证申领时长,房产、社保均将成为类别认定和排序的重要条件。

2.招生顺序:

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4年兰州市城关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地址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地址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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