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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获批准

来源/ 陇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24-06-24 09:34:04

原标题:《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获批准

中国甘肃网6月24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马鹏洲)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内容包括总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总则明确了制定条例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概念、保护的基本原则、相关单位职责、水源地确定方式、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内容。在监督管理上,对相关单位联动协作,监测与信息公开,跨区域管理,污染防治,生活废弃物处置,事故应急,报告义务,无责任污染源处理和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作出规定。在法律责任上,对违反条例的相关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条例》创设了多项符合陇南市情和工作实际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增设水源普查相关规定,实行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保护,公布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及保护范围,为进一步减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盲区、填补相关制度和管理缺口、实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覆盖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对优质备用饮用水水源或具有发展潜力的水源地作出了保护规定;积极探寻新的水源地,根据区域发展要求,将水质良好、水量稳定的大中型水库、重要河道、湖泊、山泉、山涧水、水井作为备用或者规划饮用水水源。同时,以《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规定为参考,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相关指标和保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有效保护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了规范和法律支撑。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组织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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