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医保报账制度改革
中国甘肃网6月24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 潘霞 王舒琪)社会救助解民忧,兜底保障暖人心。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主动配套出台政策文件,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嘉峪关市贯彻执行社会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低收入人口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建立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将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出台《嘉峪关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将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纳入认定范畴,由市民政局负责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市医保局负责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医疗救助结报支付。按照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市民政局联合12家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嘉峪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将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由原来低保标准的1.5倍扩大到2倍,增加了支出型困难人口、低保边缘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3类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将上述三类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同时,不断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核确认政策,每月向医保部门推送人员动态信息,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政策和入院治疗“一站式”结算,构建起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
为做好精准救助、高效帮扶,我市根据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中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镇(社区)入户核查,定期入户开展困难摸排工作,对具有返贫风险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和低收入家庭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做到跟进核实、救助及时。同时,积极受理核实医保推送的经三重保障后单次住院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和其他居民经医保政策报销后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0000元以上人员信息,经过入户调查,对其中部分边缘户符合救助政策的给予临时救助或调整保障类别,符合因病致贫认定的提交医保局给予医疗救助,做到跟进核实、救助及时,确保其基本生活稳定。
常态化开展政策培训和宣传
针对近年来社会救助领域特别是医疗救助方面政策调整幅度较大、涉及面广的问题,市民政局组织各街道、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每年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联合市医保局、市人社局等单位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我市医疗救助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和社区纳凉晚会集中开展以“救助赶大集,服务零距离”为主题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使救助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惠及群众。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针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和低收入人口认定等社会救助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办理流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对群众提出的社会救助问题逐一进行答疑解惑。
市民政局将进一步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为重点,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摸清摸准困难群众底数、生活状况及救助需求,建立详实信息台账,逐户逐人落实相应救助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同时,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作用,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对发现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为困难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