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房“以旧换新”有三种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兰州市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提供收购、委托出售及租赁三种换购方式,推动一二手房买卖联动,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据了解,兰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原则,鼓励有意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收购、委托出售及租赁群众旧房,助力群众购买商品房,实现“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与此同时,政府引导房企、租赁、银行等多方助力“以旧换新”。各区县住建局将协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价格优惠力度,引导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住房“以旧换新”提供优质低价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换购群众选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房源并缴纳认购金、签订认购协议后,可选择三种方式换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收购旧房,收购旧房的价款抵顶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二、换购群众委托经纪机构出售旧房换购新房,出售旧房价款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租赁旧房换购新房,即相关企业按照市场评估租金以年为单位整租群众旧房,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租金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
据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