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7月5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孙珩力)7月5日,记者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推进新时代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适应甘肃省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供需形势转变、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按照国家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相关要求,结合本省电力系统净负荷特性和运行情况,甘肃省将于今年8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比例。
据了解,“峰谷分时电价”是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通过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此次调整,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原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时调整为高峰7小时、平段11小时、低谷6小时。高峰时段由7∶00-9∶00、17∶00-23∶00调整为6∶00-8∶00、18∶00-23∶00,平时段由23∶00-7∶00(次日)调整为23∶00-6∶00(次日)、8∶00-10∶00、16∶00-18∶00,低谷时段由9∶00-17∶00调整为10∶00-16∶00。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政策调整由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除农业排灌用电外)执行。居民和电采暖用户执行原规定,暂不调整。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何正义表示,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比例调整后,将更好地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杠杆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甘肃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