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曝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商家被罚2万元
中国甘肃网7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袁文波)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安排部署,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
7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燃气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用具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拼装、更换、拆除零部件和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一鸣金强电动车行销售与强制认证不一致电动自行车案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城关区摩托车市场一鸣金强电动车行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车辆配备电池与车辆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问题。
经查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销售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书变更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鑫嘉良电动车店销售与强制认证不一致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案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城关区鱼池口鑫嘉良电动车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存在车辆配备电池与车辆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问题。
经查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销售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书变更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玉庆峰摩托车经营部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机电产品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玉庆峰摩托车经营部销售的6辆电动自行车分别涉嫌加装蓄电池托架、加长坐垫、加装尾箱等改装行为。经查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销售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书变更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兰永液化气供应站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在永登县大同镇兰永液化气供应站抽检的商标为雄鹰(标称)、生产企业为慈溪市雄鹰阀门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JYT0.6L、批号为2023-04-1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查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予以罚款900元,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0件的行政处罚。
兰州兰飞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在兰州兰飞工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商标为群松、标称生产企业为宁波创新阀门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SYT1.2L-1/2 S10、生产日期/批号为2023-09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和商标为超威、标称生产企业为宁波欧坤燃烧器具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SYT1.2L-1/2、生产日期/批号为2023-09-09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均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查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予以罚款1584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