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方旭 刘 华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推动甘肃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要进一步完善涉农法律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公正司法,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涉农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要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围绕农民权益维护、市场运行规范、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等,进一步完善涉农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着力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细化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办法,推动各项社会保障权益全面落实,加快提高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高涉农执法水平。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培养更多既懂农业农村又熟悉法律的专业执法人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惩处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受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修复恢复,依法维护农村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地区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强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为农村地区公共法律资源供给不足、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法律服务供给内容不够丰富及针对性不强等,这些都制约了法律保障作用的发挥。要推进农村地区司法创新,为农民提供多法律途径,简化办案形式,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人为本解决矛盾。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互联网+”综合法律服务。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综合性服务,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强化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全面更新整合以法律数据库、案例数据库为核心的法律服务数据体系,指导、鼓励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巡回服务、云服务等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服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农民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向农村布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形成“三调联动”“三治合一”的工作格局,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效率和水平。
持续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制度,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要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执行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构建“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各种方法举措,推动基层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增强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法治氛围。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解决联调联动,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调解服务。全面提升调解平台进乡村工作实效,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线上延伸。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模式,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