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推进基层治理,建设平安乡村,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涉农法治体系,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开创了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压实法治乡村建设责任
盛夏的午后,张掖市山丹县清泉镇郇庄村,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一片静谧。
“王大爷,我们又来了!”山丹县“三官一师一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调解员)组团来到村里,向村民开展普法宣传。
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是我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着力重点。近年来,我省把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召开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等,统筹部署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出台《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明确43个省直部门单位任务,提出41项实化细化举措,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深入。
我省将涉农法律法规作为涉农部门和乡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涉农党员干部培训内容,每年举办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班,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通过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学法考试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专业能力水平。
我省着力完善机制,优化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出台《甘肃省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办法》和《甘肃省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创新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价、履职评议、督责问效、典型案例发布四项制度,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乡村振兴考核重点指标,组织开展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实地督察,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
凝聚法治乡村建设磅礴力量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我省聚焦法治乡村建设,持续规范涉农执法,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乡村振兴。指导督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水利等涉农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深入开展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农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赋予乡镇(街道)21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86个县市区制定公布本地赋权事项清单,1352个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有力推动乡镇执法向“管得了、管得好”转变。
乡村治,社会安,国家稳。
我省持续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黄赌毒、食药农环烟、电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基层安宁;法院系统持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打造“苹果法庭”“窑洞法庭”“马背法庭”等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便民利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守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加强涉农领域检察监督,实施“检行合力共助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持续服务乡村振兴。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建设平安乡村、着力强化法治保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营造法治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阿姨您好,我们是兰州市普法志愿者,今天主要是向您讲解民法典。”近日,在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沙湾村的玫瑰种植园里,普法志愿者小陈正在为村民们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性工作。
我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率先出台《甘肃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意见》,配套制定《甘肃省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提升村社干部法治素养“赋能工程”、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强基工程”,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百场法治大宣讲”“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活动10万余场次、覆盖3000余万人次。
坚持媒体普法不下线,我省持续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各地报纸、电视等媒体刊播“巧儿说法”案例2000多期,组建“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队,建设“巧儿说法”普法课堂,解答群众咨询5.6万余人次。
坚持法治文化润民心,群众在哪里,法治宣传就延伸到哪里,因地制宜建设居民群众家门口的普法阵地。我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建设,综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综治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成法治公园、广场、长廊3.5万余个,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18个,实现全省乡村普法阵地全覆盖。推动秦腔《公民张三》《三喜临门》等一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基层法治文化活动4000余场次,利用农村电影院线普法传播法治文化覆盖900万余人次,将法治宣传寓于群众生活娱乐之中,增加群众与文化阵地的互动频率,将法治文化阵地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真正落实法治文化阵地的实效。
夯实乡村和谐稳定基石
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创建和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活动,指导各地组成县区级跨乡镇调解工作团,全省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7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7444个,织密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网,实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百千万”计划,累计调解矛盾纠纷58万余件,全省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4%,实现乡村“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
法治、德治、自治是基层治理体系的三要素,加强自治管理、法治约束、德治引领的作用,有效推进“三治”融合,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凝聚平安乡村建设共识的有效途径。
我省持续深化乡村平安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的乡村治理制度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乡村治理”,加强对推动乡村(社区)警务工作,在全省9.3万个行政村和自然村选聘治安户长6.2万余名,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群众需求在哪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我省制定《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发展指标(2021-2022年)》,推进公共法律服务“12345”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全省86个县(市、区)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和实体“三大平台”全覆盖,组建青少年法律援助专业团队,开展“法援护苗”行动,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开通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绿色通道,17494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打造示范新样板,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6个、省级1441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1.2万余名,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8万户,打造特色乡村特色品牌77个,评选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20个,形成“巧儿说法”“花儿普法”“马背普法”“民事直说”“周四说事”“一碗奶茶”调解法等一批基层治理样板经验。
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我省将按照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总体部署,以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依托,以总结、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乡村实际、回应群众需求、融入乡村振兴的特色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推动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法治引领示范保障作用,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夯实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