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潇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陇政任字〔2024〕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陇南市人民政府决定:
赵潇意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赵松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慕新风、冯驰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易红艳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张振明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雍维艺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市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施晓潇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二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宗弟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建军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
高岩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闫新国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玉鹏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信强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尹小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宏任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江涛任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站长;
刘海斌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平任市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金平任市中心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刘翔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职务;
任哲任市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古长明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飞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海峰任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总经理;
杨晓冬任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冉广斌任市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免去屈兑梅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小宁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学文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东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雍化雪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存银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星的市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成平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秦世明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唐新林的市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正礼的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站长(正县级)职务;
免去桑玮的市建筑业服务总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金锋的市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站站长职务;
免去王卫明的市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张贵财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企业职务的任免,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实行任职试用期的同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