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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抢”!让花牛苹果再“红一红” 天水市果业部门就花牛苹果采收提出指导意见

来源/ 天水日报 作者/ 时间/2024-08-19 09:46:04

原标题:先别“抢”!让花牛苹果再“红一红”  我市果业部门就花牛苹果采收提出指导意见

中国甘肃网8月19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刘晓亚)为了确保花牛苹果品质,有效促进花牛苹果销售顺畅,持续提升品牌形象,近日,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果树研究所根据今年花牛苹果生长期内温度、光照、降水等气候参数,并结合今年物候期特点和果园生产管理实际,在深入调查研判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就全市花牛苹果适期采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据了解,果业部门的指导性意见指出,今年天水花牛苹果生长达到外观颜色全红,采摘时果柄易分离,果肉颜色开始呈现黄白色,种子变黄或褐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11.5%以上时视为成熟,方可采收。

由于我市花牛苹果种植区域广,根据种植区域海拔的不同,采摘时间也有所不同。全市鲜销花牛苹果,海拔1000米以下生产区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日;海拔1000—1100米生产区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5日;海拔1100—1200米生产区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0日;海拔1200—1400米生产区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5日;海拔1400—1600米生产区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20日;海拔1600米以上生产区域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25日。在此基础上,中后期采收入库、中长期冷藏保鲜的贮藏保鲜花牛苹果采收时间可适当提前3—5天。

  “花牛”是天水的花牛,维护天水花牛苹果的品质,持续打造天水花牛苹果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美誉度是全市各级果业部门、全市果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广大果农义不容辞的责任。就花牛苹果而言,早采最大和最终的受害者是广大果农,所有的果农都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要有意或无意抹黑“花牛”品牌。有货不愁卖,先别“抢”,让所有花牛苹果再好好“红一红”,又甜又香的花牛苹果更受市场和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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