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8月27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刘姗)8月27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相关部门就《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出台一年来,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推进情况及污染防治、环境安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了通报。
据了解,截至2023年底兰州市碳强度为1.87,较2020年累计下降14.61%,“十四五”碳强度累积下降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2.6%。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2024年7月31日,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1天,优良天数比率75.6%,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5、同比下降1.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黄河兰州段干、支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7月出境断面青城桥水质综合评价达到Ⅰ类;6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8条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情况。
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兰州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优先监管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事件,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此外,一年来,兰州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381.3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97.33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26.8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732.66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3%,森林覆盖率8.52%。
2023年,完成美丽河湖创建长度共计约18.3公里。今年选取湟水西固区三江口段(3公里)、湟水—大通河交汇段二期(4公里)、蔡家河皋兰县城段(15.3公里)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与此同时,在污染防治及环境安全重点任务落实方面,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环境安全保卫战。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面源污染四大污染源为防控重点,加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动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污染源日巡查、水量日调度、水质日加密监测、信息日报,在主要河道布设视频监控设备637台,覆盖岸线长度1180余公里,有效提升了河湖监管水平。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监管,在土地供应证核发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健全完善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细化落实“一河一策一图”,有效预防和应对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探索“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和防护设施运行管理、高风险放射源管理等6个方面40多项内容进行检查。开展年度辐射安全风险评估与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开展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环境风险预案更新。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炜表示,到2027年,力争在新时代美丽兰州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