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教育局多举措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金昌日报讯(记者 文星乃)近日,市教育局印发《金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24年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以下简称)指出,自2024年秋季开始,不再划定职普比例,足额供给普通高中学位,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最大程度化解群众职普分流焦虑,使更多学生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择适合的教育路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当前以‘大体相当的普职比’为主的职普分流政策,加剧了教育焦虑,中考竞争愈发激烈,导致学生学业负担加重,金昌市主动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优质教育资源总体不足与人民群众期望上好学的矛盾。”
今年以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算等的招生录取模式。采取4(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6(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7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模式,各科目实际成绩计总分,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分别评价,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最终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录取。
《金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指出,我市将扩大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比例,逐步扩大全市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统配比例,剩余计划与招生区内其他普通高中统一招生,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参照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我市还针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及培养机制,尤其是中职学校,从2024年秋季起,所有招生专业可实行贯通培养、考试升学两条培养方向招生,保持“入口”与“出口”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对招生监管提出要求,将严格招生管理,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少数民族各项教育优待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