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积金业务办理本月起全面实行“亮码可办”
根据住建部相关工作安排,自2024年8月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全面实行“亮码可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以代替原有三项纸质证明。供异地公积金中心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时使用,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即可查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并办理业务。
8月14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提醒广大居民,8月起,公积金业务办理全面实行“亮码可办”。市民可首先扫码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再次使用可再次实时申请,不用担心证明时效问题。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李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