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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机制

来源/ 嘉峪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9-27 16:25:04

原标题:嘉峪关市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机制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积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信用评价为抓手,完善校外培训日常监管路径,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凡经市教育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均需参加信用评价,由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评价总分为100分,从党的建设、办学资质、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培训时间、培训收费、广告宣传、运营管理、安全管理9个方面列出35条负面清单,校外培训机构凡出现“负面清单”行为,一律按规定进行扣分。信用评价管理实行周期制,每1年为1个周期,周期内信用积分分值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和相关部门推送的违规处理扣减分情况累计得出。

《管理办法》规定,信用积分共分为四个等级,积分90分以上为A(优秀),70至90分为B(良好),60至70分为C(一般),0至60分为D(差)。对存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等级直接确定为D级。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市教育局将把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切实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对A级机构,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B、C级机构,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D级机构,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对D级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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