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卫蓝天白云 绘就幸福底色——我市持续推进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中国甘肃网11月5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 郭佳玥)冬春季是重污染天气易发期、频发期,是一年中大气污染治理最艰巨的攻坚期。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持续攻坚,全力保卫蓝天白云。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2024—2025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市上下集中开展燃煤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业控排、面源污染严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六大攻坚行动”。
工业废气污染,是影响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源头。为此,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对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物料堆场及厂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企业燃煤质量、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达标排放等情况。督促平凉电厂、海螺水泥、祁连山水泥等9户涉气重点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下降20%以上。强化加油站日常运行管理,督促规范运行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按规定开展油气回收检测。排查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建成区汽修喷涂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坚决杜绝露天喷涂、油漆桶敞开堆存等行为。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
大力削减燃煤污染,是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攻坚措施之一。我市加快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在扩大集中供暖、积极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基础上,以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城郊的散煤取暖用户为重点,详细排查摸底并建立清单台账,按规定配送使用无烟2号煤,严禁使用劣质煤,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污染。严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禁燃区纳入“网格化”管理,对违反禁燃区规定,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依法取缔禁燃区各类商业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单位等使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各县(市、区)“冬防”期间燃煤锅炉监督性监测频次和执法监管。加大散煤管控力度,加强煤质抽检,确保销售、使用符合标准的民用煤。持续开展非法储(售)煤场清理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行为,依法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网点。落实县(市、区)、镇、村三级责任,将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控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加大卡口检查力度,杜绝劣质煤流通。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清洁取暖,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动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幸福质感。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工业废气、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小锅炉黑烟囱......这些污染大气环境的“元凶”,如果整治不好,就是老百姓身边挥之不去的环境“顽疾”。在蓝天保卫行动中,我市紧盯影响环境的各种污染源,开展“靶向治疗”,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平凉蓝天常在,空气常新。
针对机动车尾气治理,我市制定出台新能源车辆停放优惠政策,全面宣传贯彻《甘肃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进重点企业门禁管理制度,督促重点企业安装使用清洁运输门禁系统并联网运行,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管理措施。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行为。落实禁限行管理和黑烟车抓拍制度,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管控。
有效管控扬尘污染,是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修订完善建筑工地管理办法,督促在建工地、市政工程严格落实《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严管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杜绝带泥上路行为。加大城市(县城)主干道、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机械化湿法清扫频次、范围,加强雨雪天气后道路清淤工作,防止道路扬尘二次污染。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及裸露地块扬尘管控。
同时,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属地责任,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城区及周边巡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劣质煤行为。及时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河道等处的垃圾进行清运填埋,防止自燃和人为点燃,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及餐饮油烟污染。提升应急联动水平,实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晴朗天空、空气清新,民生之要、百姓之盼。我市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铆足劲、勇担当、善作为、强攻坚,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